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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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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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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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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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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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復康事務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復康 / 組成 / 代表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社團;團體 / 澳門明愛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鏡湖醫院 / 仁慈堂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2017 / 2018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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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復康事務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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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677-867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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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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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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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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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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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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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