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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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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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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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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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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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秘書;秘書長 / 人才發展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人力資源 / 發展策略 /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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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周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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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07-160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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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二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第二組第3/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十六)項。
本批示被零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副刊第20/2023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