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61/2004
- 公佈日期2004-09-0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5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校長 / 澳門大學 / 政府代表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基本建設;基礎建設 / 校舍 /
-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東亞樓(C1)地基及山坡護土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第5472頁
- 註記建新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