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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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6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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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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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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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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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職責;授予 / 代替 / 津貼 / 教學人員 / 教學;教育 / 幼兒教育 / 預備教育 / 中學教育 / 教育機構 / 成人教育 / 特殊教育 / 私校教育 / 教育暨青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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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直接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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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9-2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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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四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取代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16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8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取代本批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