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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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6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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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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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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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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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復康事務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復康 / 組成 / 代表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社團;團體 / 澳門明愛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鏡湖醫院 / 仁慈堂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2019 / 2020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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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多名復康事務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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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999-1000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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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起產生效力。
刊登於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二組的第2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該委員會內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