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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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6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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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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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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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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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職責;授予 / 代替 / 津貼 / 教學人員 / 教學;教育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教育機構 / 成人教育 / 特殊教育 / 私校教育 / 教育暨青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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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直接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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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96-39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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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八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取代經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8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55/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取代本批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