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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66/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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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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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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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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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職責;授予 / 津貼 / 年資獎金 / 教學人員 / 教學;教育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預備教育 / 中學教育 / 教育機構 / 成人教育 / 特殊教育 / 私校教育 / 負擔 / 預算 / 教育暨青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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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給予任職於非牟利私立教育機構從事幼兒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小學教育或中學教育工作的教學人員,並任職於非牟利私立成人教育機構全職從事成人教育活動、且資格獲教育暨青年局認可的工作人員、籌辦人員和推動人員直接津貼和年資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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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722-17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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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於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
廢止一九九零年四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五期第40/GM/90號批示及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83/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67/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二款並取代附表一和附表二。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4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取代本批示附表一。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3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取代本批示附件一及附件二。
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97/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取代本批示附件一及附件二。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16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取代本批示附件一。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63/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取代本批示附件一。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8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取代本批示附件一。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65/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取代本批示附件一。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55/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取代本批示附件一。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一組第3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取代本批示附件一。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36/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取代本批示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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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 第36/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取代經第3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
- 第3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經第55/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
- 第55/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經第65/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
- 第65/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
- 第8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
- 第63/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
- 第16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三款所指的直接津貼每月金額。
- 第7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專業發展津貼發放規章。
- 第97/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取代經第67/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4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第3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和附件二。
- 第3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取代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和附件二。
- 第4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取代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附件一。
- 第67/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款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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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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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