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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67/2005
  • 公佈日期
    2005-06-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職責;授予 / 津貼 / 年資獎金 / 教學人員 / 教學;教育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預備教育 / 中學教育 / 教育機構 / 特殊教育 / 私校教育 / 教育暨青年局 /
  • 摘要
    修改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款條文。(直接津貼和年資獎金)
  • 頁數
    第725-726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零五/二零零六學年起產生效力。
    修改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款。
    替代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日第《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三十八期第一組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之附表一和附表二。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44/2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替代本批示附件一。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3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二取代本批示的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