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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7/2001
  • 公佈日期
    2001-02-1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代表 / 規範;規定;規條 / 制服;校服 / 應用;使用 / 體育運動 / 體育委員會 (1994) / 廢止 /
  • 摘要
    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式代表團採用之制服和運動裝備款式及使用規則”──廢止七月二十七日第25/SAAEJ/94號批示。
  • 頁數
    第31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的翌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九四年八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25/SAAEJ/94號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零二年六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43/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