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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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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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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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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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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費用表;收費表 / 費用;稅率;收費 / 應用;使用 / 動產租金;動產租賃;租賃 / 體育設施 / 體育運動 / 代替 / 體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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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使用澳門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收費表-表I——使用費用》及《表II——個人使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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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4-8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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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核准附於本批示並為其組成部分的《使用澳門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收費表-表I-使用費用》,並以之取代經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96/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修改的二零零二年九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二的表I。
核准附於本批示並為其組成部分的《表II-個人使用費用》,並以之取代經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77/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修改的二零零二年九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二的表II。
廢止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96/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77/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49/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載的新《表一-使用澳門體育局轄下體育設施收費表》替代本批示附件表I。
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49/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載的新《表II-個人使用費用》替代本批示附件表II。
本批示被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49/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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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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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