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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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7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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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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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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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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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二零零五年澳門東亞運動會協調辦公室 / 政府代表 / 合同 / 擬訂草案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澳門運動場 / 技術援助;技術支援 / 公共工程 / 體育運動 /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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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二零零五年澳門東亞運動會協調辦公室協調員,作為簽訂取得有關編製“澳門運動場擴 建及改善計劃”的圖則及在該承攬工程進行期間提供技術支援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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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20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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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黃如楷建築設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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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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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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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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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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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