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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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7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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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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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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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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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權限授予 / 社會工作局 / 澳門社會工作司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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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社會工作局局長。(葉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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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87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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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二組第59/SAASO/99號批示。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二組第3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第一款第(十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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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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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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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