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74/2001
  • 公佈日期
    2002-01-0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政府代表 / 股份有限公司 / 東亞 / 體育發展基金 / 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 / 體育運動 / 報酬 /
  • 摘要
    委任作為「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體育發展基金的一名代表 。(唐偉良)
  • 頁數
    第108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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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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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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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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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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