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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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7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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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3-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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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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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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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規章;條例 / 職責;授予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體育基金 / 體育局 / 類型 / 體育會 / 社團;團體 / 體育運動 / 評估;評審;評核 / 要件 / 技術合作 / 報告書 / 民事責任 / 刑事責任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稽查;監督;監察 / 資料的保護 / 個人資料 / 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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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體育基金資助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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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549-25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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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九四年八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23/SAAEJ/94號批示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17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本批示生效前已按第23/SAAEJ/94號批示核准的《給予體育社團組織財政補助規章》提出的資助申請,繼續適用該規章的規定處理直至完成有關程序為止。
第18/2022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二二年五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