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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8/2005
  • 公佈日期
    2005-02-0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澳門旅遊基金 / 不動產租賃;租賃 / 不動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 / 合同 / 政府代表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主席,作為簽訂位於澳門耶穌會紀念廣場2至6號樓宇的附註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660-661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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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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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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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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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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