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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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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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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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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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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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 澳門格蘭披士大賽車;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兼任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報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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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兼任方式續任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協調員。(安棟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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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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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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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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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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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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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