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80/2016
  • 公佈日期
    2016-07-1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規章;條例 / 彈性上班時間 / 工作時間 / 員工;勞工 / 文化產業基金 /
  • 摘要
    核准文化產業基金人員彈性上下班時間規章。
  • 頁數
    第695-698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10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文化產業基金人員彈性上下班時間規章》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10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廢止《文化產業基金人員彈性上下班時間規章》第四條第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