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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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8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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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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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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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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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規範;規定;規條 / 要件 / 娛樂設施 / 安裝;設施 / 機場 / 娛樂場;賭場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控制;管制;監督 / 煙草 / 煙癮 / 娛樂場幸運博彩 / 博彩 / 運作 / 稽查;監督;監察 / 上訴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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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關於機場設施及娛樂場吸煙室應遵的最低要求的規範及吸煙室的許可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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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31-12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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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已按照二零一四年六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副刊第14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吸煙室的實體須在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9/2017號法律生效起計一年內使現有的吸煙區及吸煙室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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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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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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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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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