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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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85/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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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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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7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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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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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合同 / 發展項目 / 學校 / 體育運動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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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作為簽訂修正網球學校及保齡球中心圖則的附加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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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027-80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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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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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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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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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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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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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