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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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8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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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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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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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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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分類;評核;評分 / 熱帶風暴 / 風球;風暴訊號 / 學校 / 緊急情況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幼兒教育 / 暴雨 / 黑色暴兩訊號 / 紅色暴兩訊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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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及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機構在熱帶風暴及暴雨情況下所採取的措施──廢止七月十七日第22/SAAEJ/96號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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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5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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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的翌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22/SAAEJ/96號批示。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48/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本批示附件的第二款。
本批示被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34/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