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89/2005
  • 公佈日期
    2005-08-1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2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澳門大學 / 合同 / 公共工程 / 校長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文化中心及何賢會議中心各演講廳之大型重修工程設計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5558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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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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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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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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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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