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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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9/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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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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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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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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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規章;條例 / 運作 / 歷史檔案館;歷史檔案室 / 價格表 / 組織架構 / 文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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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歷史檔案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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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6-8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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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一九八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副刊第183/89/M號訓令核准的《歷史檔案館規章》第七條、第九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該訓令曾被一九九一年九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七期第171/91/M號訓令及一九八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186/89/M號訓令所修改。
《歷史檔案館規則》第九條所指複製費價目表由本批示附件價目表取代。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17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廢止《歷史檔案館規則》第九條所指的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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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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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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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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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