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90/2015
- 公佈日期2015-06-0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2 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醫務人員 / 醫生職程 / 職程與職務 / 特別職程 / 學歷 / 職業培訓 / 衛生局 /
- 摘要核准《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程序報名表》的格式。
- 頁數第293-297頁
-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公佈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一組內。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