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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91/2002
  • 公佈日期
    2002-12-0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列表 / 藥物;藥品;藥劑 / 公共衛生 / 藥品 / 廢止 / 醫院 /
  • 摘要
    核准載於本批示附件一和附件二的葯物清單——廢止第33/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頁數
    第1177-118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33/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68/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