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92/2002
-
公佈日期2002-12-1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文化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治安;保安;安全 /
-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分別為文化局總部、各附屬單位及從屬機構(澳門博物館除外)和為聖若瑟修道院教堂、聖母雪地殿教堂、聖玫瑰教堂及聖物寶庫博物館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附註的簽署人。
-
頁數第6922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