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93/2006
  • 公佈日期
    2006-09-2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學習計劃 / 學士 / 法;權利 / 大學學位 / 高等教育;大專 / 課程 / 澳門科技大學 /
  • 摘要
    修改澳門科技大學法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頁數
    第1220-1224頁
  • 註記
    新學習計劃適用於自2006/2007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須按照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101/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有關課程。
    本批示核准的有關課程學習計劃被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9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