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94/2000
- 公佈日期2000-12-22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文化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資產及勞務之取得 / 取得 / 治安;保安;安全 / 澳門博物館 / 文化遺產 /
-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文化局、澳門博物館觀音蓮花苑、聖玫瑰教堂、聖若瑟修道院教堂及聖母雪地殿教堂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簽署人。
- 頁數第6693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