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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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9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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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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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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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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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文化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資產及勞務之取得 / 取得 / 治安;保安;安全 / 澳門博物館 / 文化遺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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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文化局、澳門博物館觀音蓮花苑、聖玫瑰教堂、聖若瑟修道院教堂及聖母雪地殿教堂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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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6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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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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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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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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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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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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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