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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95/2014
  • 公佈日期
    2014-06-1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5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重審小組 / 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 / 殘疾人士 / 評估;評審;評核 / 類型 / 2014 /
  • 摘要
    委任一名第3/2011號行政法規《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的重審小組候補成員。(莫瑞英)
  • 頁數
    第9462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