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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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97/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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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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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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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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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澳門高等校際學院 / 博士學位 / 教育學 / 企業管理;工商管理 / 資訊制度;資訊系統 / 學習計劃 / 英語 / 學術研究;科學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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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澳門高等校際學院博士學位課程新研究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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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212-22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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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生效日前入讀澳門高等校際學院教育學土學位課程的學生須按照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63/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默示廢止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63/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第2/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默示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