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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97/2005
公佈日期
2005-08-24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4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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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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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的轉授
/
社會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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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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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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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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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社會工作局局長,作為簽訂興建露宿者中心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頁數
第5864頁
註記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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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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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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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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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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