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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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9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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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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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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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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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職責;授予 / 代替 / 津貼 / 年資獎金 / 教學人員 / 教學;教育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預備教育 / 中學教育 / 教育機構 / 成人教育 / 特殊教育 / 私校教育 / 教育暨青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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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取代經第67/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4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第3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和附件二。(直接津貼和年資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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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67-12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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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替代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3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和附件二。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16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取代本批示的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