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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9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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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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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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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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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學習計劃 / 課程 / 學士 / 管理 / 文化遺產 / 非物質文化遺產 / 高等教育;大專 / 大學學位 / 旅遊學院 / 2016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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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旅遊學院旅遊高等學校文化遺產管理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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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57-8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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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一二年六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98/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旅遊學院旅遊高等學校文化遺產管理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第二款所指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2016/2017學年起入讀的學生,而已就讀本課程的學生可按照二零一二年六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98/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或可向校方申請並經批准轉入新學習計劃,以完成其課程。
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51/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本批示學士學位課程的名稱以及核准其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