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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99/2002
  • 公佈日期
    2002-12-2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奧林匹克泳館 / 體育設施 / 體育發展局 /
  • 摘要
    修訂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增加列入“澳門奧林匹克游泳館”一項)。
  • 頁數
    第1351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38/2024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第38/2024號行政法規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