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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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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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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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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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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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 規章;條例 / 組織架構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執行委員會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委員會;佣金 / 專責公證員 / 人員編制 / 附帶報酬;額外報酬 / 離岸業務 / 投資鼓勵 ; 投資激勵 / 外來投資 / 投資 / 澳門投資促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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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命令公佈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部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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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76-18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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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所有與本規章抵觸之內部條文。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79/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在《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部規章》中增加第九條-A及第十三條-A。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79/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修改《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部規章》第二十三條所指之人員編制。
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修改《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部規章》第十三-A條及第二十三條所指的人員編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91/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修改《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部規章》第三條至第六條及第八條至第十三條。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91/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取代《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部規章》第二十三條所指之人員編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91/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廢止《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部規章》第七條、第九-A條及第十三-A條。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56/201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修改《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部規章》第十七條。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20/2024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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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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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