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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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10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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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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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8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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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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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財政局 / 假期;年假 / 缺勤 / 公積金;福利基金 / 津貼 / 招待費;交際費 / 公共開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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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財政局局長。(容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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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915-129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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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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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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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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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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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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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