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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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11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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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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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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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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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2015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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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一名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萬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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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024-160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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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六日起產生效力,為期一年。
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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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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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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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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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