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12/2008
-
公佈日期2008-02-04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 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規章;條例 /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 組織架構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人員編制 /
-
摘要修訂經第79/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1/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所核准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部規章》第十三-A條及修改該規章第二十三條所指的人員編制。
-
頁數第197-198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79/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修訂的二零零一年二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1/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所核准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部規章》第十三-A條及第二十三條所指的人員編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91/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取代《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部規章》第二十三條所指之人員編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91/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廢止《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部規章》第十三-A條。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20/2024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
已更改-
-
廢止-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