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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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3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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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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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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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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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 地區開支 / 公共開支 /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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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分配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中項目為《經常轉移 ——公營部門——其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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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57-65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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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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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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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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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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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