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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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3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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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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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8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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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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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權限授予 / 政府代表 / 行政管理機關成員;管理人;董事;局長;委員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電子數據交換 / 澳門電貿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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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授予一名人士,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澳門電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身份出席該公司之董事會。(徐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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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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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至本批示刊登日期間,在現轉授之權限內作出之行為,予以追認。
本批示已被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二組公佈的第42/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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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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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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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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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