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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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3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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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5-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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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7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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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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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常設基金 / 行政委員會 / 組成 / 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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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撥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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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7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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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二組第47/200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修改常設基金行政委員會的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