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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37/2005
公佈日期
2005-03-02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9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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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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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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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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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撥予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頁數
第1486-1487頁
註記
相關法規
第30/98/M號法令,修改由給予公共部門之常設基金支付有關取得資產及勞務開支之財政制度 —— 若干廢止。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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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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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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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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