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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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3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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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1-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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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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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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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權限授予 / 政府代表 / 澳門世界貿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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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一名學士,以澳門世界貿易中心有限公司(World Trade Center Macau, S.A.R.L.)股東的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席該公司的股東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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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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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之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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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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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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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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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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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