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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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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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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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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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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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常設基金 / 行政委員會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組成 / 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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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撥予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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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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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刊登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二組第1277頁內的更正書(第5/2006號),更正中文文本的某些不正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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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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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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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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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