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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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4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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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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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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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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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諮詢中心 / 旅遊局 / 招待費;交際費 / 公共開支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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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在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職責範圍內作出若干行為的權限轉授予旅遊局局長(文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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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983-298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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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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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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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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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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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