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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40/2022
- 公佈日期2022-02-16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7 I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旅遊基金 / 人員替換 / 組成 / 代表 / 財政局 / 2022 /
- 摘要委任一名人士為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的財政局候補代表(陳紫筠),以替代原候補代表(阮紹祖)。
- 頁數第3174-3175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並自二零二二年二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第43/2021號行政法規刊登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內。
本批示已被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二組第37/202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所廢止。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