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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42/2021
  • 公佈日期
    2021-03-1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0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澳門旅遊基金 / 政府代表 / 合同 / 資產及勞務之取得 / 公共工程 /
  • 摘要
    轉授權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名義,簽署一切在旅遊基金職責範圍內訂立的有關工程或取得財貨及勞務合同的公文書。
  • 頁數
    第3516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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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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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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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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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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