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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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4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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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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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7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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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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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組成 / 行政委員會 / 常設基金 / 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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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撥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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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19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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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二組第67/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修改常設基金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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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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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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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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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