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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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49/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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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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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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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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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常設基金 / 司法警察局 / 行政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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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撥予司法警察局的常設基金總金額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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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572-257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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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調整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二組第18/200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撥予司法警察局的常設基金總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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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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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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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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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