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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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5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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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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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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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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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行政會;執行委員會 / 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 / 消費者委員會 / 組成 / 人員替換 / 2021 / 2022 /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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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一名人士為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執行委員會的成員(梁碧珊),以替代原代表(李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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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5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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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第228/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刊登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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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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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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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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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