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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56/2000
公佈日期
2000-06-07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3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常設基金
/
2000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摘要
給予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頁數
第2463頁
註記
相關法規
第30/98/M號法令,修改由給予公共部門之常設基金支付有關取得資產及勞務開支之財政制度 —— 若干廢止。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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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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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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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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